近年来,我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其中,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主要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将发给离婚证。而诉讼离婚则需要一方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几种三年未同居离婚的办理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将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一方需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合法的基础上,通过达成离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首先,双方需达成离婚协议。这意味着双方需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
其次,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最后,双方需提交离婚协议和双方身份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双方需提交离婚协议和双方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协议离婚的进行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
办理离婚手续有多种方式,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交双方身份证件。诉讼离婚则需要一方携带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双方冷静思考、平等协商,以达成合法合规的离婚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