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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不知道的快看过来

1050人浏览   2024-03-05 11:52:58

要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生育津贴,什么是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

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可以简单理解为国家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在女职工休产期间,因离开岗位没有工资收入,而补贴给女职工的费用。

2、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依旧按照其生育前的原薪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所以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直接划等号两者采取就高原则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发放主体

1、生育津贴:医保局发放。

2、产假工资:用人单位。

三、发放方式

1、生育津贴:一次性。产假结束后,由本人或单位到医保中心一次性申请,申请通过后,医保中心一次性发放产假期间的津贴。

2、产假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同生育前每月发工资一样)。

四、计算方法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平均工资要看单位缴纳社保(生育险)的基数,有些单位到手工资高,但缴纳生育险的基数低,所以要以生育险缴纳基数为准)

2、产假工资:同生育前每月工资。

总体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完全相同,但是差不多一个性质,就是让女性职工能够实现带薪休假。所以,两者是不能够同时领取的。

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以贵州贵阳为例,生育保险须产前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且继续缴费,第七个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读卡信息为准)。

六、产假天数

以贵州为例,女职工产假为158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可增加15天。本人为剖腹产,产假为17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