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员工入职时,与公司商谈的到手工资1万,个人不承担个税、社保和公积金,都有公司承担,我们如何解决这个?
一、公司每月计提工资是不一致的,如下图
1.1月-12月计提
借:销售费用 144266.67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44266.67
2.1月-12月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44266.67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部分社保和公积金 20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866.67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为3866.67元,公司代扣个税时只扣除了基本费用6万,三险一金。
二、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如果有退税算谁的呢?
结论:税务局退税退给员工,直接打到员工的员工账号,不会是公司的账户。
1.公司给员工申报时反算取得每个月税前工资。按税前工资计提进入成本费用,每个月税前工资不一样。
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员工填写专项附加项目:假设员工有住房租金、子女教育、赡养老人。
①住房租金1500×12=18000
②子女教育1000×12=12000
③赡养老人1000×12=12000
合计金额48000
3.退税金额为3210.67元,员工和公司博弈,这个钱要不要给公司或者公司申报时要求员工提供各项专项附加,这样企业承担的成本费用也会减少。
4.假设员工直接把各种专项扣除提供个给公司,公司承担费用就少了,因为个税少了。我们测算下:
前后对比公司少支出144266.67-140956.7=3309.97元,所以谈税后工资时可以要求员工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或者其他约定协议,退税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