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那么,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要约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补充:
要约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要约人应当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送给要约人,希望与签订合同;
5、要约应以明确的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律师解答: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在邀请对方时不具有约束力;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而要约邀请可以不明确;
(3)对象不同。要约针对的对象要具体,而要约邀请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