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银行也金融机构等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
申办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银行结算记录良好;
3.有合理的消费需求,并能提供合理的消费用途证明文件;
申请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2.个人(或家庭)收入的证明资料,例如工资奖金等收入证明、租金收入证明、集体分红证明、经营收入证明、近期银行流水账单记录、所得税税单等;
3.家庭财产的证明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供);
4.贷款用途资料,例如:(1)购买大额耐用品的,提供与销售商签订的消费合同(协议)或具有相同作用的证明资料(例如订单);(2)住房装修的,提供装修房屋的产权证明(例如房产的产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能证明装修行为的资料(例如装修工程合同或装修工程预算清单、购买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购买与装修配套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合同等)、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旅游的,提供与旅游企业签订的旅游合同(协议)或具有相同作用的证明资料;(4)除前述之外的其他消费的,提供消费合同(协议)或具有相同作用的证明资料(例如订单);(5)对于在贷款申请时,暂未能提供相关消费合同(协议)或具有相同作用的证明资料的,应由借款人出具消费用款计划或声明。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业务特色:
贷款用于家庭消费(不含购房及购买车位),属于行内消费性贷款的非标产品:
1.额度高、用途广;
2.多种担保方式,自由选择;
3.贷款期限长、成数高;
4.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还款方式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