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78岁的应阿姨求助,7年前,应阿姨和老伴购入一套房产,去年11月29日,两位老人来到一知名房产中介机构门店,委托中介帮他们售卖房屋,并签订了《房屋独家委托协议》。协议里提及,中介承诺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房屋售出,但协议中并没有涉及任何“制约条款”和“违约条款”。在房屋尚未售出的情况下,中介竟“推荐”老人购入一处新的房产,号称新房“打包价(含所有税费)590万元到手。面对中介的“轮番说服”,当下没有现金的应阿姨和老伴方老伯借了五万块交了定金。老两口先后签订了三份合同,并拿到一张收据。之后,两位老人又支付了剩余的5万元定金。一直等到今年3月31日都过去了,中介依旧无法将应阿姨和方老伯的房屋卖出。于是,从4月开始,老夫妻俩准备找其他中介卖房。然而,他们却被告知“新房子”已“网签”过,也就是说,自己未出手的老房子已经属于“二套房”。应阿姨和方老伯连忙找到门店讨要说法。上家回称:要么继续履约,要么赔付总房价的20%,也就是100万元左右。面对“百万违约金”,应阿姨是急火攻心,当场晕倒在地,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经检查显示,应阿姨“心梗三项,需留院观察”。之后,应阿姨的儿子方先生出面联系上家和门店协商,但所提出的各项要求都被拒绝。后续房产中介客服多次承诺对发先生的协商诉求进行反馈,均没有音讯。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