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第六初级中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甘中升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违规报销招待费等费用问题。2021年7月,县第六初级中学在教学楼装修改造工程中虚列项目支出,套取资金3.07万元,用于支付学校招待费等费用。2025年3月,甘中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原管理人员胡贤鹏审核不严导致单位加班餐超标等问题。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次超标准报销加班餐费用1671元;单位食堂违规白条列支招待费13840元。2025年3月,胡贤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泼陂河镇黄涂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光明挪用上级奖补资金违规发放村干部用工补助问题。2021年10月,黄涂湾村将上级拨付的2020年度“两险”收缴奖补资金8800元,用于支付6名村干部“两险”收缴用工补助。2025年4月,王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理,违纪资金全额收缴。
上述3起案例,都是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目无法纪、顶风而上。各级党组织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作风、改作风,不断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从严从紧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坚决守好节日关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对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公车私用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清风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