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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不达标上游赔付下游!福州市最新发布!

0人浏览   2025-05-09 19:0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近日,《福州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福州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有效期五年。《方案》以闽江、敖江、大樟溪等主要流域为重点,建立了覆盖全辖区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省内首例县际横向补偿。

《方案》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赔付”,按月考核,如水质达标,下游补偿上游;否则,上游赔偿下游。同时,为激励上游提供更多优质水,市级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予以支持和引导。

据了解,市级补偿资金可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修缮和运行维护;流域污染治理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美丽河湖及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成效评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县城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

下一步,福州市将建立统一决策协商、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共同治理等机制,着力构建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保护协同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编辑:潘泽彦

审核:袁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