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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600多天的工资 终到11位农民工手里

0人浏览   2025-05-05 17:30:00

“没想到钱这么快就要了回来!”“五一”前夕,来自海城、沈阳的11位农民工数着刚到手的被拖欠600多天的工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12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沈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3万余元。在海城市劳动监察部门对吴某下达《限期责令整改决定书》后,其仍未支付拖欠工资。

“我当时没有钱,我在外面干工程,别人欠了我不少钱没给我,所以没钱给他们”,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吴某说道。

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被拖欠的农民工核对工资明细,确认欠薪事实和具体金额,并向吴某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听取农民工诉求。

最后协调吴某及其亲属筹款,支付全部欠薪。

检察官还举行公开听证,邀请社会组织人员、律师等参与评议,一致同意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承办检察官介绍,吴某虽未被起诉,但仍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检察院还对其开展法治教育,督促其今后规范用工。“对欠薪案件,我们坚持打击与挽救并重,既要守住农民工‘钱袋子’,也要给诚信经营者改正机会,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办案检察官说道。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