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打放题食堂”VS“摩打食堂”,两者是同一家店吗,有关系吗?一家烤肉店在其餐厅中使用的“摩打放题食堂”包含“摩打”字样,是否侵害摩打公司的“摩打”“摩打食堂”注册商标专用权?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该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摩打公司是从事餐饮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摩打”“摩打食堂”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该公司主张其多年入围大众点评必吃榜、广东餐饮百强,曾被某媒体推荐为“最佳人气餐厅”,其使用的两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花花烤肉店是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在门店招牌、店员服饰上印有“摩打放题食堂”,部分菜单中突出显示“摩打”字样,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使用“摩打天妇罗”“摩打放题食堂”宣传照片,在评论中自称“摩打食堂”。
摩打公司认为,花花烤肉店上述行为侵害其商标权,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裁判结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花花烤肉店立即停止侵害摩打公司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摩打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40000元。花花烤肉店不服,提起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表示,“摩打”“摩打食堂”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应受法律保护。花花烤肉店与上述两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餐厅服务类别相同,其菜单上突出使用的“摩打”字样与“摩打”注册商标构成相同,门店招牌、店员服饰、美团及大众点评平台中的宣传照片等使用的“摩打放题食堂”“摩打食堂”包含了两涉案注册商标,且二者文字构成和读音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花花烤肉店在明知“摩打”“摩打食堂”市场影响力的情况下,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以相似命名方式开设店铺,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官提醒,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品牌命名、标识设计时应注重检索和避让在先权利商标,避免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否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花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