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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劳教制度哪年废除的?当戒毒民警是一种什么体验?

835人浏览   2024-06-15 16:24:09

警察工作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和高压力的职业,特别是对于基层‬戒毒民警来说,由于‬他们与具有‬情绪波动大、暴力倾向和自伤行为等‬问题‬的‬戒毒人员长期接触,再加上戒毒所‬的‬环境相对“封闭”,工作模式比较单一,‬更容易出现工作倦怠、心理压抑和去人格化等问题。本文‬将从‬身份认同的模糊性‬、禁毒形势的变化和职业‬的不确定性三方面‬带大家‬管中窥豹,大致‬了解‬一下‬戒毒民警的‬处境‬‬。

随着2008年《禁毒法》的实施宣告了劳教戒毒制度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2011年国务院《禁毒条例》施行后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挂牌。自2013年废除劳教制度以后,劳教机关的民警就失去了法律身份。按常规思路,劳动教养管理所除了部分转为轻型‬监狱外悉数转型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劳教民警自动变为戒毒民警,但并未在新的‬《警察法》中得到明确修改。由于‬‬戒毒民警并未被明确纳入警察队伍,这也引发了对其执法权合法性的质疑。

外界对戒毒民警的警察身份认可度不高,甚至他们也自称为“后妈的后儿子”。戒毒所定位模糊既不像监狱那样属于刑罚执行机关,也不是完全是矫治机构。戒毒民警往往被赋予了多重身份,如医生、老师、朋友、甚至是母亲,由于他们的工作不如缉毒警察那样直观,导致他们的贡献通常也不被外界所认可。除了禁毒法及国务院戒毒条例外缺乏针对戒毒管理的具体法律法规,只有戒毒所内部的量化考核评分制度用以评估戒毒者的“表现”。然而,戒毒所无权决定提前解教,只能由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作出,很多学员要么两年等不到一次评估,要么评分结果办案单位拒签。

自2018年以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以综合矫治为基本原则,加快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戒毒工作队伍。根据2019年《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有5.77万名警察,2018年全系统共培训了18.7万人次的警察。而‬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数量却从38.7万人逐渐减少至14.95万人,减少了超过61.3%。特别是在2020年以‬后,戒毒人员数量急剧下降,有南方一些省份在2019之‬前每年有上万人的戒毒规模,而现在只有千余人,甚至有内蒙古地区出现了完全没有戒毒人员的情况。

收戒量“断崖式”下降对现有的戒毒民警队伍带来了最直接的冲击。截至2019年6月,全国已经全面推行了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已累计投入专项建设资金达到了128.8亿元。全国共设立了370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73个戒毒康复场所,其中医疗机构数量达到349个,建立医联体的戒毒场所比例达到了88.8%。然而,面对戒毒人员数量突然下降的情况,不可避免将导致戒毒设施的闲置和浪费,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警力严重过剩。例如,2020年戒毒警察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数量比例约为1:2.59,也就是说一名戒毒民警只服务于不到三名戒毒人员。

与此同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呼声,要求“关‬、并‬、转‬”现有戒毒所。若戒毒所转型,戒毒民警势必将被重新分流到其他领域或部门,加上他们在警察身份和职业认同上的尴尬,许多人对职业前景感到忧虑‬。例如,东南地区某市的戒毒警察数量近两百人,高峰期曾经收治了二千多名戒毒人员,但现在仅剩下几十人。目前,仅留一部分警力在戒毒所从事戒毒工作;抽调一部分警力下沉至县区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帮助戒毒人员融入社会;其余警力被借用到纪委、市局等单位,执行其他任务。由于缺乏职业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戒毒民警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消极思想。

强戒的禁毒效果并不及预期,据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官方澎湃号称,毒品成瘾者在戒除毒品后的复吸率超过90%,这说明仅仅依靠强制戒毒很难根治吸毒问题。尤其是对于冰毒这类新型毒品,相对于海洛因而言它的生理依赖性较低,一些人可能偶尔吸食冰毒几乎没有明显的戒断反应,但其精神依赖(心瘾)才是最难根治的。而正是由于其生理依赖性较低,强制戒毒的效果就显得很有限。大部分复吸行为源于“心瘾”和“毒友圈”的影响,而这恰恰是强制戒毒所难以触及的领域。由此,将倒逼司法行政机关开始探索由强制隔离戒毒向社戒社康拓展,可以预见戒毒民警未来的工作也将主要围绕社戒社康展开。

在禁毒‬工作‬的‬新形势‬下,戒毒民警在履行职责时将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加强智慧平台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职业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强化身心健康保障。同时加强宣传,完善法律制度,以全面控制和降低职业风险,提高戒毒民警工作安全与稳定,解决身份认同的模糊、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和职业‬风险‬的挑战。需要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通过法律的明确和修订,为戒毒民警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并提高他们的身份‬认同感‬和职业满意度。